
生平简介
何铸(1088年—1152年),字伯寿,谥号恭敏(或敏恭、通惠),南宋余杭(今浙江杭州余杭区)人。他以正直敢言、忠心为国而闻名于世,是南宋初期一位重要的政治家和官员。
何铸出身书香门第,于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通过科举入仕,并获上舍及第。他历任监察御史、御史中丞、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枢密使等要职,官至宰执。
在南宋与金国议和期间,何铸坚决反对秦桧的投降政策,力主抗金。尤其在岳飞蒙冤一案中,秦桧诬陷岳飞,命何铸审理此案。何铸不畏强权,冒死力辩岳飞无罪,指出“岳飞父子之冤,天下共知”,并直言“此非社稷之长计”,令秦桧语塞。尽管最终未能挽救岳飞,但何铸的忠义之举赢得了后世的景仰。
因其正直,何铸多次遭到秦桧及其党羽的排挤和陷害,甚至被万俟卨诬告,险遭流放岭南,幸得宋高宗庇护。晚年,他曾出任温州、歙州等地知州,政绩卓著。
何铸一生为官清廉,秉持正义,是南宋时期一位具有崇高气节的忠臣。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出生于余杭
何铸于北宋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于余杭(今浙江杭州余杭区)。
科举入仕,上舍及第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何铸考取进士,并获上舍及第,正式踏入仕途。
任监察御史、御史中丞
在南宋绍兴年间,何铸先后担任监察御史、御史中丞等职,开始展露其刚正不阿的品格。
任枢密副使
何铸升任枢密副使,位列朝廷要职,参与军政要务。
力辩岳飞冤案
秦桧诬陷岳飞,命何铸审理。何铸不畏强权,冒死力辩岳飞无罪,直言“此非社稷之长计”,其忠义之举流芳百世。
任参知政事
何铸升任参知政事,成为宰执之一,进一步参与国家大政。
知温州军州事
出任温州知州,兼左朝奉大夫,在地方治理中展现才能。
知歙州军州事
出任歙州知州,兼资政殿学士,继续为地方百姓服务。
逝世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何铸逝世,享年65岁。
主要事迹
对南宋政治的重大影响
力辩岳飞冤案
在岳飞蒙冤案中,何铸不畏秦桧权势,冒死为岳飞辩白,直言其冤,展现了其忠义与担当,成为后世传颂的忠臣典范。
位列宰执,参与朝政
历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枢密使等要职,在南宋初期朝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朝廷中重要的决策者之一。
地方治理,政绩卓著
晚年出任温州、歙州等地知州,以清廉勤政、体恤民情而闻名,为地方发展和百姓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关系
家族成员与重要关联人物
家族成员
姓名 |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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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瓘 | 父亲 |
吴氏 | 母亲 |
张氏 | 妻子 |
何璧 | 伯叔父 |
重要关联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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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曾遭其排挤,并坚决反对其政策,尤其在岳飞案中力辩其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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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在岳飞蒙冤案中,冒死为其明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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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俟卨曾被其弹劾和陷害,险遭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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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伯摅曾是其幕僚,文笔典雅,受何铸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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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巨曾推荐何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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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成曾收到何铸的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