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刘庭佐是宋代的一位财政官员,曾担任转运司判官一职。虽然关于他的生平细节记载不多,但他作为宋代地方财政管理中的一员,为当时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根据现有资料,刘庭佐曾于1133年左右在荆湖北路担任转运司判官。转运司判官是负责地方财政的重要职位,主要负责管理地方的赋税、漕运等事务。他的工作对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历史资料的限制,我们对刘庭佐的了解还比较有限。但通过他所担任的职务,我们可以了解到宋代地方财政管理体系的一些情况,以及当时官员的职责和作用。
仕途经历
刘庭佐的任职情况
转运司判官
任职时间:约1133年
任职地点:荆湖北路
职责:负责管理地方的赋税、漕运等事务,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备注:Hartwell 将此职位定义为 Jinghu Bei yunpan (荆湖北运判)
社会身份
刘庭佐的社会地位
财政官员
刘庭佐作为转运司判官,属于宋代的财政官员。在当时的社会中,财政官员掌握着重要的经济权力,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