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刘定,字子先,鄱阳人,宋朝时期官员。
刘定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于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考中进士。在宋朝历任多个重要职位,包括提举、知某军事、转运司判官、判都水监事以及知州等。
他曾任河北西路提举,负责该地区的相关事务。后又担任临江军知军事,负责当地的军事防务。此外,刘定还先后在京东路和秦凤路担任转运司判官,参与地方财政管理。在朝廷,他曾任判都水监事,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刘定还先后在和州、庐州、洪州、苏州等地担任知州,主管地方政务。此外,他还担任集贤院校理、集贤殿修撰等职。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1053年
考中进士
刘定在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考中进士,正式步入仕途。
1074年-1076年
河北西路提举
担任河北西路提举,负责该地区的相关事务。
1089年-1091年
知和州军州事
担任和州知州,主管地方政务。
1093年-1094年
知苏州军州事
担任苏州知州,主管地方政务。
主要成就
对宋朝的贡献
地方治理
先后在多地担任知州,主管地方政务,对地方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财政管理
担任转运司判官期间,参与地方财政管理,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水利建设
担任判都水监事期间,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对国家的水利建设做出了贡献。
社会关系
重要人际关系
家族成员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
刘宇 | 兄 |
社会交往
- 邹浩: 曾遭到邹浩的反对/攻讦,因邹浩论定其知陈州时贪污不法。
- 刘弇: 刘弇曾致书于刘定,请求为其母周氏作墓志铭。
- 王安石: 庐山文殊像现瑞记得到王安石的题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