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众

1037-1090 | 北宋官员 · 金乡人

李众肖像
李众(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李众(1037-1090),字仲师,北宋金乡(今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他的一生是北宋时期一位典型的士人官员的缩影,通过恩荫入仕,历任多地地方官职,为北宋王朝的基层治理贡献了力量。

李众生于1037年,卒于1090年,享年54岁。他出身于一个士人家庭,凭借家族的荫庇进入仕途。在为官期间,他曾担任奉议郎、恩州司理参军、鲁山县令、商河县令、朝城县尉、太庙斋郎等职,并曾签书武宁军节度判官厅公事,以及武宁军节度某州(府)士曹掾。这些官职涵盖了司法、行政、军事幕僚等多个领域,展现了他在不同岗位上的历练与贡献。

尽管史料对其具体政绩记载不多,但从其履历可以看出,李众在地方治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是维持社会秩序、推行朝廷政令的基层骨干。他的生平反映了北宋时期官员制度的运作,以及士人阶层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1037年

出生于金乡

生于北宋金乡(今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具体家庭背景未详,但推测为士人家庭。

早年

通过恩荫门入仕

凭借家族荫庇,通过恩荫制度进入仕途,成为一名基层官员,开启其为官生涯。

任职期间

历任地方官职

曾担任朝城县尉,负责地方治安与司法辅助工作。

后调任恩州司理参军,负责州府的司法审判和刑狱事务。

先后担任鲁山县和商河县的县令,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一县的政务、民生、司法等。

任职期间

担任中央及幕僚职务

曾担任太庙斋郎,负责宗庙祭祀相关事务,此职通常为荣誉性或过渡性官职。

在武宁军节度使幕府任职,曾签书武宁军节度判官厅公事,以及武宁军节度某州(府)士曹掾,参与军事节度的行政管理和幕僚工作。

获得奉议郎的散官品阶,这是一种荣誉性官职,表明其资历和地位。

1090年

逝世

于北宋元祐五年(1090年)逝世,享年54岁。

为官生涯

北宋官员的典型之路

主要官职与贡献

李众的为官生涯展现了北宋时期士人通过恩荫入仕,并在地方和中央担任多重职务的典型路径。他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基层治理经验丰富:** 在县尉、司理参军、县令等职位的历练,使其对地方行政、司法、民生有深刻理解和实践,是维持地方稳定和推行朝廷政令的重要力量。
  • **维护社会秩序:** 作为地方官员,他直接面对民众,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理民事纠纷、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士人入仕典范:** 通过恩荫入仕,并逐步在多个岗位上任职,是北宋时期士人通过不同途径进入官场的典型案例,反映了当时社会阶层流动和政治制度的特点。
  • **参与军事幕僚工作:** 担任武宁军节度使幕府职务,表明其不仅限于文职,也参与了军事区域的行政管理,体现了其能力的全面性。

李众的生平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其踏实为官、服务地方的经历,正是构成北宋王朝稳固运行的基石。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亲友

家族成员

姓名 关系 备注
李定
晁仲渊 岳父
李公裕 长子
李公佑 次子
李公济 三子
李公远 四子
李公敏 五子
晁损之 长女婿
卞顾 二女婿
崔翰 三女婿
鲁获 四女婿

李众的家族网络反映了北宋士人阶层通过联姻和子嗣延续家族影响力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