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简介
潘颀伯,字兆之,南宋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卒年不详,约活动于12世纪中后期至13世纪初,是宋代重要的士人官员。
他于1190年通过科举考试,取得进士身份,从而步入仕途。潘颀伯的家族世代书香,其曾祖父潘师孔亦是当地知名人士,兄长潘景伯也活跃于当时社会。
潘颀伯曾担任朝散大夫、通判等重要官职。朝散大夫是文散官的一种,通常授予有一定资历的官员;通判则负责协助知州处理地方政务,监督财政、司法等,是地方行政的重要职位。作为一名宋代官员,潘颀伯在地方治理和朝廷事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体现了当时士人阶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
主要官职
- 朝散大夫
- 通判 (军州事)
社会地位
- 1190年 进士
- 宋代官员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约1160年
出生于闽县
潘颀伯出生于南宋闽县(今福建福州),具体生年不详,根据其入仕时间推断,约在1160年前后。
闽县是当时重要的文化和政治中心,为潘颀伯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1190年
考中进士
通过南宋科举考试,取得进士身份,正式步入仕途。这标志着他作为士人阶层精英的身份确立。
进士是当时最高等级的功名,为潘颀伯未来的仕途奠定了坚实基础。
时间不详
担任朝散大夫
被授予朝散大夫一职。此为文散官,通常授予有一定资历和贡献的官员,表明潘颀伯在朝廷中拥有一定的地位和荣誉。
时间不详
出任通判
担任地方通判,负责协助知州处理军州事务,包括监督财政、司法、行政等。这是宋代地方行政体系中的重要职位,对地方治理起着关键作用。
主要贡献
对南宋社会的贡献
科举入仕
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成为进士,是当时士人阶层实现个人抱负、服务国家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其学识与才华。
地方治理
担任通判一职,参与地方行政管理,协助知州处理政务,维护社会秩序,对地方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士人典范
作为一名宋代官员,潘颀伯以其学识和官职,成为当时士人阶层积极入世、服务国家的典范。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亲友
|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
| 潘师孔 | 曾祖父 | 家族长辈 |
| 潘景伯 | 兄长 | 同辈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