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威

字志某 | 唐朝官员 · 彭城人

刘德威肖像
刘德威(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刘德威,字志某,彭城人,唐朝初年一位重要的官员。他活跃于武德至永徽年间,以其在司法、行政以及地方治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卓越能力而闻名。

刘德威一生历任多项要职,包括大理少卿、大理卿、太仆卿、刑部尚书等中央官职,并曾先后担任太原、巴西、成都府、冯翊、雍州、遂宁、晋州、同州等多地的刺史,为唐朝初期的政治稳定和地方发展贡献良多。

他的仕途生涯展现了唐代官员勤勉尽职、服务国家的精神,是唐初政坛上一位不可忽视的人物。其家族亦多有显赫,子孙后代中不乏朝廷要员。

基本信息
  • 籍贯: 彭城 (今江苏徐州)
  • 字: 志某
  • 别号: 修自
  • 活跃时期: 唐朝 (武德至永徽年间)
主要官职
  • 大理卿
  • 太仆卿
  • 刑部尚书
  • 多地州刺史

人生轨迹

重要仕途时间线

武德二年 (619年)

出任太原州刺史

在唐朝建立初期,刘德威被任命为太原州刺史,开始了他的地方治理生涯,为唐朝的统一和地方稳定贡献力量。

武德四年 (621年)

担任大理少卿

调任中央,担任大理少卿一职,开始参与国家司法事务,展现其在法律方面的才能。

贞观七年 (633年)

出任巴西州刺史

再次外放,担任巴西州刺史,负责当地的行政管理和民生事务。

贞观九年 (635年)

出任成都府州刺史

转任更为重要的成都府州刺史,管理西南地区的重镇。

贞观十一年 (637年) - 贞观十三年 (640年)

担任大理卿

升任大理卿,成为国家最高司法长官之一,负责全国的刑狱审判,维护司法公正。

贞观十三年 (639年)

出任冯翊州刺史

在担任大理卿期间,或前后,曾兼任冯翊州刺史,显示其多面能力。

贞观十四年 (640年) - 贞观十七年 (643年)

出任雍州刺史

担任京畿重地雍州刺史,负责首都周边地区的治理,责任重大。

贞观十八年 (644年)

出任遂宁州刺史

再次外放,担任遂宁州刺史,继续在地方发挥其治理才能。

永徽二年 (651年)

出任晋州州刺史

在唐高宗永徽年间,出任晋州刺史,其仕途生涯持续至高宗时期。

不详年份

曾任太仆卿、刑部尚书、同州刺史

刘德威在其漫长的仕途中,还曾担任太仆卿(负责皇家车马、畜牧等事务)、刑部尚书(刑部最高长官)等重要中央官职,以及同州刺史等地方职务,体现了其在唐初政坛的广泛影响力和多领域才能。

主要官职

对唐朝的贡献与影响

维护司法公正

担任大理少卿、大理卿期间,负责国家司法审判,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唐初法治的稳定运行。

卓越地方治理

历任太原、巴西、成都府、冯翊、雍州、遂宁、晋州、同州等多地刺史,有效管理地方政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参与中央决策

官至太仆卿、刑部尚书等中央要职,参与国家重要决策,为唐朝的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贡献智慧。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亲友

关系 姓名 备注
刘通
女儿 刘氏
儿子 刘审礼
儿子 刘崇业
儿子 刘延景
孙女 刘氏(肃明顺圣皇后)
孙女婿 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