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坦之

生卒年不详 | 宋代官员 · 财政与地方行政

刘坦之肖像
刘坦之(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刘坦之,字平子,宋代湖州长兴(今浙江长兴)人。他活跃于南宋时期,以其在地方治理和财政管理方面的卓越才能而闻名。

刘坦之的仕宦生涯主要集中在南宋后期,曾担任多地知州、通判等地方要职,负责一州或一县的行政、司法和民生事务。他尤其擅长财政管理,多次出任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主管区域内的财政收支、常平仓以及茶盐专卖等重要经济事务,官至朝请大夫。

其行政实践对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展现了南宋时期地方官员在维护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角色。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生卒年不详

籍贯湖州长兴

刘坦之,字平子,为宋代湖州长兴(今浙江长兴)人。其家族世居于此,为他早年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约1190年

出任汀州知州

刘坦之被任命为汀州(今福建长汀)知州,负责该地区的地方行政、司法和民生事务,开始其地方治理的仕宦生涯。

约1190年

担任广南东路提举

调任广南东路(今广东大部)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主管该区域的财政收支、常平仓以及茶盐专卖等重要经济事务。

约1191年

广南东路提举被罢免

因故被罢免广南东路提举职务,仕途遭遇短暂挫折。

约1196年

获授朝请大夫

获授朝请大夫一职,此为文散官,表示其品级和荣誉,显示其在官场中的地位得到认可。

约1196年-1197年

出任台州知州

再次出任地方要职,担任台州(今浙江台州)知州,继续在地方行政领域发挥其才能。

约1198年

担任荆湖北路提举常平茶盐公事

再次被委以重任,担任荆湖北路(今湖北大部)提举常平茶盐公事,继续负责重要的财政与经济事务。

仕宦生涯

曾任通判、知县等职

在其漫长的仕宦生涯中,刘坦之亦曾担任通判(副知州)及知县等职,积累了丰富的地方行政经验,为他后续担任更高级别的职务奠定了基础。

行政成就

对宋代地方治理与财政的贡献

地方治理经验

刘坦之多次担任知州、通判、知县等地方要职,在处理民生、司法、赋税、治安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致力于维护地方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展现了卓越的行政管理能力。

财政管理专长

作为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刘坦之负责区域内的财政收支、常平仓(平抑物价)管理以及茶盐专卖等重要经济事务。他通过有效的财政运作,保障了地方财政收入,稳定了市场物价,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亲友

家族成员

姓名 关系 备注
刘知伯 从祖/伯叔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