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周埅是宋代的一位官员,他的生卒年份已不可考。他曾在朝廷和大理寺任职,后外放到地方担任转运司判官,负责地方财政事务。
根据现有资料,周埅曾任大理寺丞,负责审理案件。后于1153年至1155年间,担任荆湖南路转运司判官,负责该地区的财政管理。
相关资料
- 《宋人传记资料索引》
-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ctext)
其他信息
- 性别:男
- 朝代:宋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未知
任大理寺丞
担任大理寺丞,负责审理案件,维护社会秩序。
1153-1155年
任荆湖南路转运司判官
担任荆湖南路转运司判官,负责该地区的财政管理,确保地方经济的稳定运行。
主要成就
对宋代社会的贡献
司法贡献
作为大理寺丞,参与案件审理,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财政贡献
在荆湖南路转运司判官任上,管理地方财政,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社会关系
人际交往
由于史料有限,周埅的社会关系暂无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