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龟年

生卒年不详 | 宋代官员 · 眉山人

孙龟年肖像
孙龟年(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孙龟年,宋代眉山人,生卒年不详。他是一位重要的宋代文官,曾先后担任太常寺太祝和大理寺评事等职。

作为一名朝廷官员,孙龟年参与了宋代的礼仪、司法等重要事务,为当时的社会稳定和制度运行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尽管其生平细节流传不多,但其官职履历反映了他在宋代官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孙龟年籍贯眉山,这一地区在宋代文风鼎盛,人才辈出,也从侧面印证了其家族的文化底蕴和对教育的重视。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宋代 (具体年份不详)

出生于眉山

孙龟年生于宋代眉山,具体生卒年份已不可考。眉山在宋代是文化名城,孕育了众多杰出人物。

宋代 (具体年份不详)

担任太常寺太祝

在宋代某时期,孙龟年被任命为太常寺太祝。太常寺主要负责宗庙礼仪、祭祀等国家大典,太祝一职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协助礼仪的执行。

宋代 (具体年份不详)

担任大理寺评事

随后,孙龟年转任大理寺评事。大理寺是宋代的最高司法机构,评事一职负责案件的审理和评议,对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宋代 (具体年份不详)

逝世

孙龟年卒于宋代,具体逝世年份不详。他的一生是宋代文官生涯的缩影,为国家治理贡献了力量。

人生成就

对宋代社会的主要贡献

参与国家礼仪事务

作为太常寺太祝,孙龟年参与了宋代重要的国家祭祀和礼仪活动,维护了朝廷的典章制度和礼法秩序,确保了国家大典的庄重与规范。

贡献司法公正

担任大理寺评事期间,他参与了国家司法审判工作,对案件进行评议和裁决,为维护宋代的法律秩序和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亲友

姓名 关系 备注
孙 (某位) 伯叔父 与孙龟年同姓,具体名讳不详

注:此处仅列出有明确记载的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