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平简介
李萃(生卒年不详),字号不详,宋代建昌(今江西省南城县)人。他是一位重要的宋代官员,主要在财政和地方行政领域任职。
李萃出身于宋代建昌,其父为李东。他曾担任朝请大夫,并在宋代官僚体系中扮演了多重角色。他先后出任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的转运副使,负责区域内的漕运、盐铁等财政事务,对维护地方经济稳定和国家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在地方行政方面,李萃于1086年至1087年间出任明州(今浙江宁波)知州,负责一方政务,确保地方秩序,推动民生发展。他的职业生涯反映了宋代文官体系中对地方治理和财政管理能力的重视。
人生轨迹
重要任职时间线
籍贯建昌
李萃为宋代建昌(今江西省南城县)人,其家族在此地拥有一定影响力。
担任朝请大夫
李萃曾被授予朝请大夫一职,这是宋代文官的散官官阶之一,通常授予有一定资历和功绩的官员。
出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
李萃曾担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负责该区域的财政、漕运、盐铁等重要经济事务,对地方经济的运行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保障起到了关键作用。
出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
李萃也曾担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与江南东路职责类似,负责该区域的财政和经济管理,体现了其在财政领域的丰富经验和能力。
知明州军州事
李萃在元祐元年(1086年)至元祐二年(1087年)间出任明州(今浙江宁波)知州。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他负责明州的民政、司法、军事等各项事务,维护地方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主要贡献
对宋代财政与地方治理的贡献
财政管理与转运
李萃在江南东路和江南西路担任转运副使,负责区域内的漕运、盐铁、赋税等财政事务。他有效地管理了地方财政,确保了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物资的转运,对维护宋代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转做出了重要贡献。
地方行政与治理
在担任明州知州期间,李萃作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明州的民政、司法、军事等各项事务。他致力于维护地方秩序,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展现了其卓越的地方治理能力。
社会关系
李萃的亲属信息
姓名 | 关系 | 备注 |
---|---|---|
李东 | 父 | |
李常 | 弟 | |
李布 | 弟 | |
黄叔敖 | 女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