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之

南宋 | 建阳人 · 官员 · 文忠

刘崇之肖像
刘崇之(画像暂缺,此为示例)

生平简介

刘崇之,字志夫,一作智夫、智父,谥号文忠,室名瑞樟。南宋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区)人,活跃于12世纪中后期,是南宋时期一位重要的官员和文人。

他于1175年考中进士,由此步入仕途。刘崇之在为官期间,曾担任太府寺丞、尚书省户部户部司郎中等中央要职,也曾外放地方,如担任福清县主簿、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并曾任四川宣抚使司的职务,在地方治理和军事边防方面均有涉猎。

刘崇之以其正直的品格和卓越的才干在官场中获得认可,与当时的著名理学家朱熹等文化名士亦有书信往来,显示出其在学术文化圈中的地位。其生平事迹反映了南宋士大夫阶层在动荡时局中,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与社会建设的努力。

别名与谥号
  • 字:志夫、智夫、智父
  • 谥号:文忠
  • 室名/别号:瑞樟
籍贯与活跃时期
  • 籍贯:建阳(今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 活跃时期:南宋孝宗至宁宗时期(约12世纪中后期)

人生轨迹

重要事件时间线

约1145年(活跃年代)

出生于建阳

刘崇之出生于南宋建阳(今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其父为刘大成。自幼接受良好教育,为日后入仕打下基础。

具体出生年份不详,根据其进士年份及官职推断其活跃年代。

1175年

登进士第

刘崇之通过科举考试,成功考中进士,正式进入南宋官僚体系,开启其仕途生涯。

年代不详

任福清县主簿

初入仕途,曾担任福清县(今福建省福清市)主簿一职,负责文书、户籍、钱粮等事务,积累地方行政经验。

年代不详

出任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

调任成都府路(今四川省一带)提点刑狱公事,负责监察地方司法、刑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

年代不详

担任太府寺丞

升任中央官职太府寺丞,负责掌管国家财政收支、仓库、物产等事务,参与国家经济管理。

年代不详

任尚书省户部户部司郎中

进一步升迁至尚书省户部户部司郎中,负责全国户籍、田赋、财政等重要事务,权力与责任显著增加。

年代不详

兼任四川宣抚使司职务

曾兼任四川宣抚使司的职务,参与四川地区的军事、民政事务,对边防稳定和地方发展发挥作用。

1207年

因吴琚事受牵连被贬

因与吴琚的交往而受到牵连,被贬三级并流放到道州安置。这反映了南宋后期复杂的政治斗争。

具体年份不详

逝世

刘崇之逝世,享年不详。其一生为南宋王朝的稳定和发展贡献了力量,留下了“文忠”的谥号。

主要事迹

对南宋社会的贡献与影响

司法与监察

在成都府路提点刑狱公事任上,负责地方司法与监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百姓权益。

财政与经济管理

担任太府寺丞、户部司郎中等职,参与国家财政、户籍、田赋等核心经济事务,对南宋的经济运行发挥重要作用。

地方与边防治理

曾任福清县主簿,积累地方治理经验;兼任四川宣抚使司职务,在边疆地区稳定民生、巩固边防方面有所贡献。

社会关系

家族与交游

家族成员

姓名 关系 备注
刘大成 父亲
刘颀 兄长
刘纯 儿子

重要交游

  • 朱熹

    著名理学家,刘崇之曾收到朱熹的致书,显示两人之间有学术或政务往来。

  • 吴琚

    因与吴琚的交往,刘崇之在1207年受到牵连,被贬谪至道州。